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校内致用路商贸街13处商铺招租预公告

作者:部门审稿人:2025/01/07 09:12

一、招租信息

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校内致用路商贸街13处商铺公开招租。欢迎具备经营能力、资信良好的商户(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前来竞价。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校内致用路商贸街13处商铺公开招租

经营期限:经营期限为四年,合同一年一签订,租金一年一付。 

三、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工商户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机构。不接受自然人报名承租。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报名手续

1、登录江苏产权市场网(E交易平台)(www.jscq.com.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上传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2、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最终资格确认。

3、交易方式

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租赁,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五、凡对本次招租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租人信息

称: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长兴中路8号

联系人:张老师、史老师

联系方式:0512-56731012

六、特别告知

1、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2、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3、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4、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5、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6、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7、房屋租赁用途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8、本公告为招租预公告,正式公告以江苏产权市场网(www.jscq.com.cn)公示为准。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项目须进行现场地勘,由校方统一安排。时间:2025年1月9日上午8:30-10:00;地点: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致用路后勤办公楼;地勘联系人:牛老师;联系方式:0512-5673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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