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节点:5月12日)关于转发《2023年度市政策引导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作者:部门审稿人:2023/04/28 02:23

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省科技工作会议、市委八届四次全会和全市项目攻坚暨产业强市大会精神,推动《镇江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目标任务加快实施,2023年度市政策引导计划(软科学研究)将聚焦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科技创新治理能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支持面向全市科技创新和改革发展的决策研究项目,为中国式现代化镇江新实践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现将《2023年度市政策引导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印发你们,并就项目申报组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围绕“四群八链”聚焦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研究的项目;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创新决策需求开展研究的项目。

2.基于一线实地调研、数据收集分析、案例分析等管理类、实证研究类、决策咨询类的项目,应有明确的调查研究对象,解决当前科技创新、经济和社会发展等领域决策面临的实际问题。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为在我市辖区内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以及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社会组织等。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项目组成员相对稳定。

3.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和时效性,做到实际研究方向与决策需求相结合,应有创新内容和明确的应用单位。项目须结合我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及需求展开研究,不支持纯理论研究项目。鼓励高校院所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相关的研究项目。

4有市政策引导计划在研项目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项目;有在研的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项目;近2年(即2021年和2022年)申报市政策引导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并获批立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项目;近5年有强制终止项目、近3年有应结未结项目被通报或因失信等被取消申报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项目。相同或相近内容曾得到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资助过的,不得再重复申报。同一单位将研发内容相同的项目同时申报本年度其他类别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将取消本类别项目评审资格。同一企业限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员工(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签订劳动合同)。

5.实行信用承诺制度,项目相关责任主体须签署信用承诺书,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抄袭他人科研成果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纳入不良信用行为记录名单,并按《镇江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失信行为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和《镇江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三、研究要求

1.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立项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2万字,另附1篇与课题相关的30005000字决策咨询建议;一般立项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5万字,另附10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

2.项目承担单位对外出版、发表和宣传软科学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和专著等),应标注“镇江市软科学研究计划资助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市科技局可优先发布项目研究成果。

3.研究报告引用或提供的数据应为最新数据,并保证真实性和权威性。提交的项目成果,应在深入调查研究与分析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方案、建议或举措。相关研究成果被政府采用,将作为项目绩效考评优秀的重要依据。

4.项目研究报告在提交前需完成文稿查重检测,以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检测为准,全文重复率应在20%以下,严禁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

四、组织方式

1.预申报:项目实行限额推荐方式组织申报。我校限报15项。申报重点项目需提前与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会商。请拟申报老师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打印一式1份,于2023512日前由学院集中报送至科产处,同时发送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及经学院评审、排序的项目汇总表(附件3)至775861568@qq.com邮箱。

2.正式申报:申报材料须在镇江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jh.zjst.org/)进行网上填报,纸质申报材料内容和网上填报的内容须一致。网上填报提交时间截止2023523日,同时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1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4份(纸质封面,平装订)。申报项目有产学研合作单位的,申报书必须盖有产研所合作单位公章或技术合同章,否则视为无效(学院章、处室章、实验室章、研发中心章等高校院所内设机构章无效)。技术输出方还须在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完成登记。

2.重点项目单个项目市拨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项目实施期不超过2年;一般项目单个项目市拨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项目实施期为1年。

3.本年度获立项项目将在市科技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kjj.zhenjiang.gov.cn)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4.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联系人:钱礼顺、王强;联系电话:051180822820

科产处联系人:许老师,刘老师;电话:56731905


 1. 镇江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软科学研究)(仅供参考).docx

2.2023 年度市政策引导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pdf

3.2023 年度市政策引导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xlsx

 

 

科产处

202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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