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3年度镇江市科技局各类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的通知

作者:2023/04/28 11:15

各有关学院、部门:

镇江市科技局已启动2023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转发各类计划申报文件及指南,请各学院认真研读申报指南,按要求组织申报。

一、指南转发:

1、关于印发《2023 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镇科计〔202362号)

1)申报要求:

项目具有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成果形式以样品、样机为主。项目完成时,一般须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以及技术标准等标准化研究成果,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等领域项目须完成样品、样机或系统,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项目须完成小试。

2)限额申报:

本年度按照竞争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项目、市区会商项目三类组织实施。根据通知精神,我校可以作为申报主体申报“竞争项目”限报4项。必须与我市企业联合进行申报(签订联合申报协议),且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

单个项目市拨经费一般不超过40 万元,项目实施期为 3 

具体事项请参阅申报指南。

2、关于印发《2023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镇科计(202364号)

2023 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将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重点支持生态文明、人口健康、公共安全、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进一步提升科技惠民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及美丽镇江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通知精神,我校可报医疗卫生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限报3须与镇江市的企事业单位(高校除外)联合进行申报。

单个项目市拨经费额度一般不超过15万元,项目实施期为3

具体事项请参阅申报指南。

3、关于印发《2023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镇科计(202363号)

本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分为农业技术研发与示范和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后补助项目两个类别。农业技术研发与示范类项目由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在镇高校院所等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

1)申报要求:项目成果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前景,成果形式以样品、样机为主。

2)限额申报:根据通知精神,涉农高校限报3。鼓励高校院所与镇江市区域内的企业联合进行申报。

单个项目市拨经费一般不超过20万元,项目实施期为3

具体事项请参阅申报指南。

4、关于印发《2023年度市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镇科计〔202368号)

2023 年度市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将分重大科技专项、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农业农村领域关键技术攻关、社会发展领域关键技术攻关等四类项目组织。本项目实施期为3

1)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主体为我市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或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可作为技术依托参与项目申报。

2)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我校限报2必须与我市企业联合进行申报(签订联合申报协议),且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鼓励高校(独立研发机构)自筹经费开展项目研发(合作企业的投入可计入自筹经费)。

3)农业农村领域关键技术攻关项目:我校限报1项,须与镇江市的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除外)联合进行申报。

4)社会发展领域关键技术攻关项目:我校限报1项,须与镇江市的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除外)联合进行申报。

具体事项请参阅申报指南。

5、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政策引导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引进外国人才)项目的通知(镇科计〔202366号)

本年度市政策引导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引进外国人才)项目按照产业技术研发、创新国际化服务和引进外国人才平台三类项目组织实施。

1)产业技术研发项目:项目申报主体为企业,鼓励企业利用高校院所国际合作资源,开展“中—中—外(中国企业—中国高校院所—境外合作单位)”模式的国际科技合作。

2)创新国际化服务项目:申报主体为在镇高校院所各区内新型研发机构或有国际技术转移以及海外引智服务能力的有关单位,优先支持省级以上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和省外国专家工作室开展创新国际化服务。

申报项目在实施期内举办专题性国际产学研交流活动不少于 2 场,本市参与的企业不少于 20 家次,新落地我市企业的国际科技合作成果不少于 1 项(与外方形成国际科技合作协议)或新引进外国人才不少于 1 人。

单个项目市拨经费不超过 20 万元,不需要申报单位配套资金;项目立项后先拨付不超过 80%的市拨经费,待按期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的市拨经费。项目实施期为 3 

3)引进外国人才平台项目:申报主体已获批 2022 年省级外国专家工作室,不包括在镇高校。

具体事项请参阅申报指南。

二、工作安排:

1.预申报:

请学院组织老师申报,并于510日上午11:00前报送项目预申报汇总清单一份(电子版)。

514日上午11前报送项目申报书初稿一式1份。由学院集中报送科产处202室已备评审,逾期视为放弃。

2.正式申报:

老师进入镇江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正式申报,并于525日前完成网上提交。

上述所有计划的申报需从镇江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http://jh.zjst.org/)进行填报,请新申报老师以中文姓名注册,否则不予激活,已经注册过的老师,请继续使用已有账号登录。

3.纸质材料要求:

1)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一式1份,社会发展一式1份,现代农业一式1份、国际合作一式1份、“双碳”项目一式2

2)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申报书必须盖有合作单位公章或技术合同章,否则视为无效(高校院所内设机构学院章、处室章、实验室章、研发中心章等无效)。

3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528日上午11:00,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

联系人:许老师、刘老师

电话: 56731905

附件1:2023年度市级项目申报汇总.xls

镇科计〔2023〕62号 关于印发《2023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pdf

镇科计〔2023〕63号 关于印发《2023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pdf

镇科计〔2023〕64号 关于印发《2023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pdf

镇科计〔2023〕66号 关于组织申报 2023 年度市政策引导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引进外国人才)项目的通知.pdf

镇科计〔2023〕68号 关于印发《2023年度市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pdf 


 科产处

202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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