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2023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2023/04/10 05:07


各学院(部)、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办科函〔2023〕13号)(附件1)文件要求,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我校决定启动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学院自查阶段(即日起至4月17日)

请各单位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附件2),组织开展实验室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及时整改,无法短期整改的问题,须制定整改计划,并填写《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3),于4月17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170847@qq.com,纸质版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至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科厚德楼620室。

(二)学校检查阶段(2023年4月17日至18日)

教务处联合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对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对涉及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机械安全等进行重点检查。

(三)整改阶段(2023年5—8月)

有关学院收到书面整改通知书后,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并向教务处提交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于9月1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科厚德楼620室。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须高度重视本次省教育厅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即日起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及机械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教务处

2023年4月10日

苏教办科函〔2023〕13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pdf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doc

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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